泉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012-01-10 14:57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泉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黄少萍代市长代表泉州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了泉州市人民政府过去五年的工作。
会议认为,五年来,在中共泉州市委的领导下,泉州市人民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和带领全市人民,按照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努力克服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困难,认真落实海西发展规划,扎实推进“两个加快”和跨越发展,认真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较好地实现了泉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市综合经济实力不断提升,发展后劲持续增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海湾型大城市框架加速展开,小城镇建设掀起热潮,城市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和谐社会建设成效显著。报告对政府过去五年工作的总结是实事求是的,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2012年工作安排是切实可行的。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按照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继续坚持“项目带动、转变提升、和谐进步、跨越发展”工作思路,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凝心聚力,心无旁骛,只争朝夕,开拓进取,力争在创新转型中创造新优势,为推进“两个加快”,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现代化泉州建设而努力奋斗,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关于泉州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及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泉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吕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泉州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了泉州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同意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泉州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泉州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预算的决议
泉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李健康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泉州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了泉州市2012年预算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同意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2012年市本级预算。
关于泉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泉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骆国清副主任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泉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
会议认为,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积极作为,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在促进科学发展,推动跨越发展,构建和谐泉州,推进海西和现代化泉州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泉州市委的领导下,按照市十一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施“两个加快”、推动跨越发展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职,以人为本,为民尽责,争取更大作为。要自觉坚持和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障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两个加快”、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现代化泉州建设而努力奋斗,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关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泉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林贻华院长所作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强化能动司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提高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推动泉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泉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李建检察长所作的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提高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推动泉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加快规划建设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的决议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泉州水资源紧缺问题日益突出。规划建设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可以充分合理利用西溪流域雨洪资源,从根本上解决泉州中长期缺水问题;可以大幅度提高晋江下游防洪标准及库区防灾减灾能力;可以充分发挥灌溉、发电、养殖和生态保护等综合效益。因此,规划建设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事关全市人民福祉和泉州长远发展,十分迫切且科学可行。会议要求市政府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已成立工程规划建设领导组,设立指挥部及筹建处的基础上,健全体制机制,配备有事业心、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时序进度和职责要求,迅速高效开展各项工作。
二、全力抓好申报工作。组建项目申报小组全力以赴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推动该工程项目早日列入国家“十二五”大型水库建设规划,尽快获批立项开工。
三、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抓紧组建工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积极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筹措建设资金。同时落实启动资金,解决淹没区公路、铁路、电力、电信设施改线、改建和被淹水电站赔偿问题。
四、加快推进移民安置。做好库区移民普查,科学规划移民安置点,制定主动移民和库区移民工作方案,按计划分步骤有序实施移民搬迁。既要做好移民安置业产的分配、管理和维护,又要制定移民安置后的就业、生活等详细方案和具体政策,确保移民安居乐业,确保社会安定稳定,确保项目顺利展开。
五、广泛深入宣传发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工程建设重大战略意义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社会共识,合力推进规划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