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两年内轮训全体政府公务员
2012-02-07 20:49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意见》,近日全市贯彻落实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大会精神工作会议上,对这方面的任务进行细化和分工。
【关键词】
强化服务意识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为企业服务的意识,进一步转变作风,主动服务企业,认真服务企业,真正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解企业所难,做到事前主动介入、事中做好服务、事后积极跟踪,贴心高效地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全面推行“首办责任制”,深入破解“熟人经济”,杜绝“重程序轻效率”、推诿拖拉等不良行为。(牵头单位:市效能办;配合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关键词】
提升服务水平
实施“服务型政府”教育培训工程,两年内对全体政府公务员与相关公职人员轮训一遍;市直政府部门三年内引进50名博士和其他高素质人才,有序推进市直科技干部跨部门交流,积极推进单位内部轮岗、竞争上岗,切实提升全体政府公务员和相关公职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效率。(牵头单位:市公务员局;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行政学院,市直有关单位)
【关键词】
行政审批改革
凡是省级授予我市的经济管理权限,除国家明确规定或涉及环境保护、重要资源配置的项目须由设区市行使的外,原则上下放县(市、区)行使,县(市、区)依法可以下放乡镇人民政府行使的,原则上下放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50%以内,窗口即办件比率提高到50%以上。(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配合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直有关单位)
进一步简化企业用地和项目审批程序,落实“绿色通道”制度,加快企业用地报批和项目落地速度。(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
强化电子监察,对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审批岗位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监控,实现对行政审批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配合单位:市监察局、效能办)
【关键词】
放宽市场准入
各主管部门要按照“非禁即许”的原则,进一步清理行业准入限制,打破民营企业发展的行业、体制壁垒。放宽经营范围限制,对不涉及前置许可的,允许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并可以概括性用语表述其兼营范围。
支持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有限公司,转型企业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只要经营者、住所(经营场所)、许可项目未发生变化的,原有许可文件仍可沿用,无须重新申请。试行外商投资企业“网上登记”。(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市直有关单位)
【关键词】
同等条件优先采购
各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中所用的设备、材料等物资在招标采购时,对我市企业生产的符合招投标目录条件的产品,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选用。(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局、监察局、审计局)
【关键词】
畅通服务渠道
大力推行行政指导,建立“直通直达服务制度”,对有明确投诉意向的国内外知名企业、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项目,在第一时间启动“一个项目、一位分管领导、一个跟踪服务小组”的“三个一”全过程跟踪服务机制。推行“主办部门负责制”,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回复,避免交叉审批和重复审批。扩大“网上审批”、“并联审批”的覆盖范围,积极推行“预约服务制”、“上门服务制”。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配合单位:市监察局、效能办、发改委、经贸委)
【关键词】
规范涉企检查
做好涉企检查的协调工作,涉企的监督检查可以一并完成的,应当合并或者组织联合检查。除涉及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事项以及举报、督办件外,同一部门(系统)对同一企业的例行检查,原则上一年不得超过一次。市、县两级部门检查上市企业、上市后备企业原则上需经本级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检查规模以上企业原则上经本级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检查其他企业需经部门主要领导同意。(牵头单位:市经贸委;配合单位:市监察局、效能办,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关键词】
提升机关效率
将市、县两级涉企职能部门领导分工及工作情况进一步向社会公开。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配合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民营企业的机构,及时协调解决民营企业的困难和问题。清理、规范和精简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府办;配合单位:市经贸委)
支持商会、同业公会、异地商会、行业协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各类中介组织的职能作用。(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工商联;配合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民政局)
及时清理修订涉及涉企政策文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同部门、行业的涉企鉴定和检验结果应互相认可。(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配合单位:市经贸委)
坚持少开会、少讲话、少发文。提升机关办文办会办事效率。(牵头单位:市政府办;配合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关键词】
纳入绩效考核
将支持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专项内容,实行季度督查、半年评估制度,督查评估结果向市政府报告、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市公务员局、效能办、泉州调查队)
三年内每年从市直部门、各县(市、区)及乡镇工作人员中评选一批“服务民营企业标兵单位”、“服务民营企业标兵”;标兵个人发给一次性绩效奖金,表现突出的,可根据条件,推荐作为省先进工作者或省“五一”劳动奖章的建议人选。(牵头单位:市公务员局;配合单位:市总工会,市直有关单位)
加强明察暗访,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和新闻媒体,对服务企业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严厉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慵懒散行为和“吃拿卡要”等刁难企业的恶劣行为,人事、监察部门依规依纪予从重处理。(牵头单位:市公务员局、监察局、效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