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新学期深化课改 加强社会实践教育
2012-02-08 21:48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昨日,我市小学、幼儿园学生正式上课,开始新学期快乐的学习生活。至此,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开学了。
开学第一天,市实验小学举行别具一格的元宵灯展,校园里张挂着学生们利用废弃物制作的花灯,盏盏花灯既展示孩子们的才华,又让他们增加了环保意识。
位于江南高新产业园区的鲤城区第三中心小学举行开学典礼,一批优秀来泉务工人员子女受到表彰和资助,来自五湖四海的900多名外来学生和本地200多名学生自发地合唱一曲《感恩的心》,歌声响彻校园,感染了前来参加开学典礼的热心支持学校办学的企业家和老师们。
开学的第一周,市第三实验小学、泉州通政小学等学校将分别开展开学初常规教育,组织学生重温日常行为规范、学习守则等要求,开展出操列队等训练,让他们尽快摆脱假期综合征,集中精力好好学习。
开学伊始,省、市教育部门分别就中小学、幼儿园收费发出通知。省教育厅强调,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不得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向家长推销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省级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市教育局等部门要求各中小学向社会公示课本费、作业本费标准,让家长明明白白交费。
在新学期里,我市各学校继续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和社会实践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所有中小学在开齐课程上足课时的同时,强化体卫艺教学,推进闽南文化进校园、青少年科技创新,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