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厦泉将建3~5条园林景观路
2012-02-13 12:0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昨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2012年我省城市和县城将新增建成区绿地面积3500公顷以上,绿化覆盖面积3600公顷以上,公园绿地450公顷以上。值得关注的是,我省明确提出,福州、泉州、漳州、莆田市今年内将加快植物园建设,有条件的城市还将加快儿童公园、体育公园、湿地公园和森林公园建设。
今年,我省将对各地旧城区的空地、边角地、坡地和现有绿地等多种树、种大树、种高树,提倡种植半冠或全冠大树,增加旧城区绿量。新区建设要大手笔、大气魄、大绿量建设大型公园绿地。福州、泉州、漳州、莆田市加快植物园建设,有条件的城市要加快儿童公园、体育公园、湿地公园和森林公园建设。
省住建厅规定,今后全省城市新区快速路、主干道两侧应留出20-30米的绿化带。福州、厦门、泉州市建成3~5条园林景观路,其他设区城市建成2~3条园林景观路,县级城市建成1~2条园林景观路。继续推进城市立交桥、高架桥等立体绿化。
在创建园林城市方面,福州、厦门、泉州、漳州等市将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宁德、晋江等市要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对尚未获得“园林城市(县城)”称号的所有市、县,都必须开展“园林城市(县城)”创建活动,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省市、县均达到“省级园林城市(县城)”标准。
据了解,2011年全省城市(含县城)新增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3600多公顷,新增建成区绿地面积3200多公顷,新增公园绿地面积870公顷。同时,完成城市立体绿化3000多处,新增城市公园65个,新增小绿地、小游园、小街景185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