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晋江法院出台18条意见
2012-03-06 15:4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为贯彻落实泉州市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大会精神,晋江法院近日专门出台18条意见,切实有效保障晋江民营企业在“二次创业”中抢抓机遇、先行先试、转型升级。
据悉,围绕“打造民营经济的乐园”这一主题,晋江法院将强化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大对自主创新品牌、基础前沿领域和核心关键技术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从严制裁制假售假、假冒商标、侵犯知识产权、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行为,营造具有突出区域特色的创新环境,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此外,还将依法严惩企业员工职务侵占、商业泄密、挪用资金等犯罪,减少、杜绝企业内部的犯罪行为,推动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保障民营企业集中精力谋划发展。
对于扩大再生产、加大研发投入、实施设备技术更新等积极投身“二次创业”大潮的民营企业涉诉的,因诉讼案件可能致使企业陷入困境的,晋江法院各民商审判业务庭、承办法官将积极协调案件另一方当事人及时履行付款义务或同意企业延缓付款,努力寻求妥善解决办法,慎重采取各种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