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着手购置PM2.5监测设备
2012-03-03 04:03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8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并要求2015年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那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现状如何,是否准备好执行这一新规呢?昨日,记者采访了市环境监测站相关负责人。
现状:
空气质量24小时连续监测
“目前,我市除了泉州开发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以外,其他所有县(市、区)都设立了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市环境监测站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监测点是按照相关规定布设的。其中,中心市区就设立了4个监测点,鲤城区监测点设在原市机关大院,丰泽区监测点设在市环保局,洛江区监测点设在万安街道洛江区政府,还有一个清洁对照点设在清源山上。这些监测点均安装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实行24小时连续监测。
进展:
着手购置pm2.5监测设备
受现有监测设备条件的限制,目前我市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的监测指标仍只有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三项。近几年的监测结果表明,泉州的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二级以上水平,总体情况较好。
据了解,福州、厦门将于今年开展pm2.5监测,我市目前也在着手采购相应监测设备,一旦条件成熟,我市将按照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新的时间表要求,开展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的日常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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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pm2.5?
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虽然pm2.5只是地球大气成分中含量很少的组成部分,但它对空气质量和能见度等有重要的影响。与较粗的大气颗粒物相比,pm2.5粒径小,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且在大气中停留的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因而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影响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