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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36家企业运营总部入驻石狮

2012-03-12 13:16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11日,36家创新型企业运营总部正式入驻石狮,延续了我市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火热盛况。

据了解,首批入驻石狮的36家企业涉及服装、面料、辅料、鞋业等多个行业,他们将运营中心设在石狮,把分布在各地的生产、销售、管理、研发、资金结算及支持服务等职能整合到运营总部,集中在运营总部开票。

按照计划,今年石狮拟鼓励引进设立运营总部(营销中心)100家,通过工作推动,增加税收6亿元。而在未来五年内,石狮将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总部企业发展环境和服务体系,逐步引进和培育总部企业,力争到2016年,总部经济对地方增量贡献达到15%。

据介绍,石狮市专门出台了《关于扶持第三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运营总部设立在石狮的企业,分档给予按税收石狮市留成部分计算的奖励:年度纳税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按税收石狮市留成部分的40%计算给予奖励;年度纳税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按税收石狮市留成部分的50%计算给予奖励;年度纳税1000万元以上的,按税收石狮留成部分的60%计算给予奖励;从第二年开始,仍按上述标准计算奖励金,并对增量部分的奖励标准提高10个百分点。

此外,石狮将在总部经济区规划安排企业运营总部用地,实行“一企一案”,优先供地给年纳税超5000万元的运营总部(营销中心);营运总部(营销中心)年纳税超1000万元,给予其高管人员一定的住房和生活补贴,高管人员的子女入学就近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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