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泉州车市诚信服务联盟公约
2012-03-15 22:09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为了保证汽车用户的合法权益,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广大汽车维修企业向社会公众作出如下承诺:
1.热情接待。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观念,努力满足用户需要,维护用户正当权益。
2.规范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规范经营行为,公开汽车维修作业规范、工时定额及单价和监督电话。
3.诚信为本。坚持诚信为本,公正签订并忠实履行汽车维修合同,不擅自减少或改变作业项目。
4.保证质量。建立健全汽车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全面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认真做好汽车维修检验纪录,按规定签发汽车维修出厂合格证。
5.合理收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收费,依法开具发票。
6.杜绝假冒。做到采购配件渠道正规化,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7.优质服务。建立用户档案,定期跟踪回访,主动征求意见,开展提醒服务,答复用户咨询,排除用户疑虑。
8.文明生产。搞好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防止污染,保护环境,不断完善服务设施和服务功能。做到厂区整洁,环境优美,布局合理。
9.接受监督。自觉接受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