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小城镇改革发展旧题新破
2012-03-18 19:44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土地、资金、体制和人才是制约小城镇改革发展的瓶颈。如何打破制约,谋求长远发展?近日出炉的《泉州市2012年度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铺开探索之路,在各个方面均开辟“试验田”,力图集合各方试点,寻求“解症良方”。 □本报记者 彭斌 通讯员 蔡伟忠
借鉴重庆“地票”法
为发展“抠地”
在18亿亩耕地红线逼近的情况下,如何另辟蹊径谋求建设和发展用地?
年初召开的全市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大会上,省委、省政府赋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方案》提出,各试点镇应用好用活这一政策,继续开展旧村复垦项目,并实施一个以上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或“三旧”改造项目,解决建设和发展用地难题,确定金井镇、东石镇、水头镇为试点。
将包括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共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用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过复垦并经土地管理部门严格验收后产生的指标,以票据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拍卖。这种“先造地后用地”的方式,就是重庆的“地票”制度。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市各试点镇将积极学习、借鉴重庆“地票”做法,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方式,推进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入股,确定黄塘镇、马甲镇、三班镇、蓬壶镇为试点,并支持有条件的试点镇成立土地收储中心。
一级政府一级财政
为发展“留力”
资金是撬动小城镇改革发展的重要杠杆。为给各试点镇争取更多财政保障,增强发展后劲,各县(市、区)将试点镇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留成部分返还用于试点镇建设,将在试点镇征收的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额留镇使用,其他规费除按规定上缴中央和省以外,原则上留给试点镇使用。此外,还给予试点镇相应的县级补助。确定金井镇、湖头镇、永宁镇为“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财税体制改革试点。
《方案》还要求,继续落实金融机构挂钩试点镇制度。各试点镇将主动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对接,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并吸引社会资金。同时,探索建立小城镇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和股权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建设项目发行企业债券;并积极采取集合信托等融资方式,筹措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确定仑苍镇、前黄镇为试点。
赋予更多管理权限
为发展“提速”
“机制体制改革是今年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的重中之重。”市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强镇扩权是小城镇机制体制改革的必经之路。今年,将赋予试点镇更多的发展决策、项目审批、社会管理和综合执法等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单独设立国土、规划建设、综合执法、行政审批等管理机构,确定水头镇、龙门镇、金井镇为试点。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机制体制改革的另一重要载体。6个省级试点镇设立行政审核审批分中心,试行部分项目镇级审批、县级报备的做法。此外,赋予试点镇更多的项目审批权限,允许试点镇所在县(市、区)直接上报省直有关部门,并同时抄送市直相关部门,提高项目审批速度。
调增编制加强培训
为发展“增智”
人才是第一资源。《方案》提出,有条件的县级政府在核定编制总数内要调增试点镇人员编制,并加大专业培训力度,对县级政府分管领导、试点镇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进行小城镇建设轮流培训。
此外,各地将逐步在试点镇配备一名规划建设专业的副镇长,将选调生、选聘生、“三支一扶”人员调配名额向试点镇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