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刺桐网!请登录 免费注册 网站导航 | 新手上路 | 反馈建议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资讯 » 泉州要闻 » 泉州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优先

泉州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优先

2012-03-17 16:03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意见》规定,出租车运营企业在招用具有从业资格的驾驶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本市户籍的退伍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失海渔民等就业困难人员。此外,已经列入“不适岗”名单的驾驶员,任何出租车运营企业均不得聘用。


About QZCT - 网址导航 - 生活服务 - 同城分类 - 开心购物 - 天天特价 - 信息资讯 - 刺桐社区 - 网站地图
QZCT.CN版权所有©2018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闽ICP备1101166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