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对31个入选国家级“非遗”名录完成自查
2012-03-24 11:39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4月起,文化部将组织专家赴各地督察,对已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但未做到依法保护或保护不力的,将进行通报并督促其限期整改,严重者或将退出名录。目前,泉州市已对全市31个入选国家级“非遗”名录进行自查,各个项目保护良好,生机焕发。
据悉,今年文化部拟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和有关金融部门进行专题调研,为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金融支持、税收减免、出口优惠等政策提供依据,此次督察将为这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保护“非遗”擦亮文化品牌
我市现有泉州南音、梨园戏、提线木偶戏、泉州花灯、德化陶瓷烧制技艺等31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目前我市已对每个项目制定了五年保护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还先后评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3批134项,推荐获批省级4批76项,完善全市“非遗”项目保护体系。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成功将一大批“非遗”打造成为我市的文化品牌。2006年,作为“中国音乐史上的活化石”的南音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三年后,泉州南音成功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让泉州文化真正拥有世界品牌;去年,泉州梨园戏精品剧目《董生与李氏》纳入我国2011年“梅花奖数字电影工程”,拍摄成电影,由“二度梅”演员、福建梨园戏实验剧团团长曾静萍领衔主演,我国著名电影导演冯小宁担任导演及摄像;近年来,泉州提线木偶戏频频在奥运会和世博会等海内外大舞台上亮相,成为我国对外文化交流的一张闪亮的名片;每年一度的泉州元宵灯会已成为我市文化旅游响亮的品牌,今年元宵灯会主展区首度设在“坊间”,吸引了50余万市民和海内外宾客到场赏灯……
加大生产性保护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以保护带动发展,以发展促进保护。”泉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市文广新局社文科科长谢万智说,“生产性保护”是指通过生产、流通、销售等方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转化为生产力和产品,产生经济效益,并促进相关产业发展,使“非遗”在生产中得到积极保护。
多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推进国家级“非遗”项目生产性保护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惠安石雕为例,去年惠安县石雕总产值120亿,占全县gdp总值10.5﹪。同时,德化瓷烧制、铁观音的制作、灵源万应茶等在技艺上也都有不同程度的创新,适应市场的需求,创造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然而,我市目前还有不少“非遗”项目生产性保护属于个体、零散的生产状态,难以保持其活态传承的核心,难以保护完整的非遗技艺,很多项目很难进入产业发展格局。
谢万智说,非物质文化遗产已逐渐被社会重新认定了它存在的重要价值,要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和内涵,积极打造非遗项目文化品牌,并取得其知识产权的保护,为推动生产性保护打下良好的基础。今后,我市还应积极探索,采取一系列优惠措施,加大生产性保护力度,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