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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发出清明禁火令

2012-03-24 14:53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昨日召开的2012年泉州市清源山森林防火联防会,发出泉州清明禁火令:清明期间,清源山等六山将施行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火源。

泉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丰泽、南安、洛江、鲤城四地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共同发布了这份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为加强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确保市区周边林区安全,泉州将清源山、九日山、紫帽山、桃花山、大坪山、灵山等全境在清明节期间划定为森林高火险区,3月25日至4月15日定为森林高火险期。在此期间内,对森林高火险区实行禁火,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并对清源山景区内齐云路、北山路等林区道路实行临时火源管制。在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高火险区的,应当接受属地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严禁携带火种上山,违者将依法依规被从严查处。

目前,清源山正在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为此,今年清明高火险期间,清源山管委会将在景区北山路口、花博园与北山路口交接处、齐云路与北山路交叉处及主要路口、重点地段、各个售票点设置防火检查站,坚决制止野外用火、燃放鞭炮,严格控制焚烧纸钱、烧香点烛等活动,积极提倡和引导广大市民文明扫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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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森林火警及时拨打12119

每年3月至4月为森林火灾的高发期。清明将至,有关部门提醒市民增强防火意识,千万别在林区违规玩火。

“违规野外用火,是我市森林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市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说,清明节前后是市民用火的高峰期,市民在林区烧香、烧纸、放鞭炮等造成森林火灾的可能性较大。目前正值春季,气温回升较快,加之祭祀、农事用火需求大且时间集中,农民烧荒积灰引发的火灾也较突出。

鉴于目前我市已进入森林火灾高发期,有关部门将组织对火灾高发区域的检查,禁止不稳定火源进入林区,在林区严格控制野外用火活动,同时增加护林员巡查密度,落实林区管护责任,加强对重点地段和重点部位的火源监控。森林防火部门24小时值班。

市林业局提醒,市民发现火警时,应及时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有关方面在组织扑救时,应注意科学扑救,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要注意火场风力和风向以及山火燃烧速度的变化,避免火场温度过高,造成扑救人员虚脱、昏迷和休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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