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2处重点地灾防治点确定
2012-05-04 05:32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根据国土资源部门的调查,我市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区域在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等县(市、区),地貌上属中低山—丘陵区,山区局部小气候变化较为剧烈,常见短历时的强降雨,削坡建房现象十分普遍,具备发生地质灾害的地质环境条件并存在多种触发、诱发因素,历来是地质灾害的主要发生发育区域,且以山区居民房前屋后小型滑坡、崩塌危害为主。
按地质灾害的轻重缓急,共有22处的地质灾害点被列为市级年度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点。其中安溪县11处、永春县4处、德化县7处。
有关部门对今年四季降水趋势及台风情况分析后认为,今年雨季相对集中时段局部地区可能出现洪涝灾害;而且夏季台风偏多,其中有1—2个强度较强的台风严重影响我市,程度重于2011年。
4—10月地质灾害高发
方案指出,我市地质灾害的高发期在4—10月间,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根据近几年本市地质灾害和降雨量关系的初步分析:当过程降雨量大于50毫米时,一些不稳定房后斜坡就会出现初始的变形迹象;当累积降雨量达到100毫米,地质灾害(主要是滑坡、崩塌)开始产生;当累积降雨量达到200毫米,地质灾害(主要是滑坡、崩塌、泥石流)发生的频率就显著升高。同时,本市地质灾害的发生有比较明显的滞后效应,雨后(尤其是持续性的降水后)1—3天内仍然是各类地质灾害较为活跃的时段。
方案指出,我市今年雨季降水正常,但旱涝交替的气候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有不利影响,且影响我市的热带气旋(台风)可能多于去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在这些敏感时段早部署、早安排。
各地制定年度防治方案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本级建设、水利、交通、教育等部门,拟订年度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年度防治方案要说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特别是受台风、暴雨影响严重的地区还应标明台风、暴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危险点,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单位与责任人。
本报讯(记者王朝晖)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2012年泉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确定。方案认为,我市今年雨季降水正常,但旱涝交替的气候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有不利影响,且影响我市的热带气旋(台风)可能多于去年,4—10月间应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