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重奖企业回归并帮忙招贤纳才
2012-05-07 02:01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泉州市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大会上,公布了省政府《进一步促进泉州市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和泉州市委、市政府《推进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
政策中,除了备受关注的财税和土地政策外,奖励、金融和人才政策也将对企业回归创业发展进程产生推动作用。
企业回归时能够享受哪些奖励、金融和人才政策?今日早报为您详细解读。
奖励:引进总部企业最高奖励百万
市政府对个人、企业和中介组织等引进的泉州市域外总部企业,在注册成立、全部资金到位(外商抽资企业按验资口径)并建成运营后,按照超额累进制进行奖励,每个项目最高奖励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引进世界500强等国际知名企业来泉设立地区总部且项目投资超过2亿元的,除按上述标准给予奖励外,可一次性给予5万-10万元的现金奖励;对招商引资数额较大的单位和贡献突出的个人,给予政治荣誉褒扬。
对经认定的新引进总部企业,给予其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1%-3%的开办费用补助,补助最高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辖区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地方所得部分,受益财政给予前两年全部免收或返还,后三年减半征收或返还。
技术创新获奖 政府奖上加奖
列入省百项千亿重点技术改造计划的项目购置先进技术设备,省经贸委按购置费的5%优先给予补助;省级用于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向泉州倾斜(每年不低于总量的20%);支持泉州市工业企业列入全省甲供、甲控供应商名录;
市政府设立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成长型产业集群化、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服务业现代化。2012年,投入专项资金5亿元,并逐年扩大规模。
每年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设立“中小企业成长专项资金”,用于中小企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补助。
对获“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在省政府奖励的基础上,受益财政给予配套奖励100万元;对获得“泉州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市政府给予50万元奖励。
创建国际品牌奖励百万
并购国外高端品牌,省经贸委按核定后并购金额的10%给予补助,单项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同时,支持泉州市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扩大产品销售,将资助范围从规模以上扩大至全部工业企业。
支持创建国际品牌,对优秀收购案例的企业,市政府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鼓励开拓国内外市场,并给予奖励。
人才:引进高级人才走“绿色通道”
引进高级人才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建立“总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高工程”,由市政府牵头,与国内外高校建立高级管理人员、职业经理人、专业技术人才的“点对点”订单式教育和培训协作关系。
实施“民营企业家后备人才培养计划”,促进新一代企业家成长。
探索实行“高级人才证”制度。
大中专毕业生来泉就业,将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户口随档案走”的优惠政策,在市、县两级人才市场设立集体户。
年培训六千余人 专项资金支付
针对泉州民营企业特点,积极开展紧缺技术工种免费技能培训,每年培训6000人以上,所需经费由就业专项资金支付,促进技能人才逐步适应产业升级的需求;
支持泉州民营企业加强职工技能培训,政府培训经费直补企业政策向所有民营企业覆盖,鼓励民营企业建立职工薪酬与技能水平挂钩机制,促进劳动者稳定就业;积极实施按项目运作模式组织当地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扩大泉州用工本地化规模。
推行人口居住证 留住外来人员
创新泉州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认真总结晋江市试点经验,在泉州市范围内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让持有居住证的外来人员享有当地同等的公共服务,有效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当地社会。
金融:小微企业贷款优先受理
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和福建银监局推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向中小微企业倾斜,每个县(市、区)及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或专柜。
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申请优先受理、简化流程、加快审批,合理确定贷款利率,确保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
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支持企业利用企业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
银监分局继续开展“扶持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每季组织开展一场政银企融资对接会,争取在全年内举办40场活动,有效推动银企资金对接。
筛选梳理行业目标客户,按月向银行业机构推荐100家以上需授信企业融资需求推介名单,建立企业数据库,推动银企对接常态化建设。并建立小微企业贷款监测和考核机制,持续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贷款融资力争增加六百亿
泉州市政府牵头定期召开“总部企业金融服务论坛”,通过提高贷款额度等方式支持总部企业的发展;将总部企业作为全市改制上市的重点培育对象;引导总部企业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全年力争新增贷款600亿元,力争实现新增13家以上小额贷款公司,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
推动建立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收费制度,纠正贷款附加不合理条件和收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切实降低小微企业成本;督促银行业机构加强银担合作,推动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
实现驻泉银行业金融机构新设网点15个,推动金融机构设立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或专柜;引进外资银行在泉州设立营业性机构,也推动村镇银行的设立,全年力争成立1-2家。
全市企业通过债券融资力争突破50亿,鼓励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信托等表外融资业务的发展,要实现增长20%以上。
金融业根据经济主体的风险状况确定合适的贷款利率浮动水平,减少各类不合理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