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2012-05-07 17:07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为预防和遏制危化品火灾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市安监部门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与住宿合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时间将持续至6月30日,整治重点主要有两项,分别是危化品零售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合用的情形,以及危化品生产、储存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情形。
按照要求,各县(市、区)必须对辖区内涉及的危化品生产经营场所逐家排查,排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同时根据“疏堵结合、分类治理”的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对违反规定的生产经营企业,该整顿的一律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该搬迁的一律限期搬迁,该关闭取缔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存在其他消防火灾隐患的,一律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的要坚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督促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