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扶持泉州小微企收益多
2012-05-16 21:41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共服务更上层楼
继之前明确表示将建立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后,《意见》提出具体数据表示,到2015年,将支持建立和完善4000个为小微企业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培育500个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泉州市经贸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正在规划搭建一个“一站式”的中小企业服务超市,今后有关部门在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方面会更明显。
泉州市经贸委中小企业科有关负责人表示,泉州将加强检测、技术研发、信息、培训、工业设计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目前正在研究,把一些大企业下设的服务机构,引导其市场化,变成为整个行业服务的公众平台。有关部门采取政策扶持、资金补贴或者奖励的形式,打造服务平台。
《意见》提出实施创办小企业计划,培育和支持3000家小企业创业基地,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和辅导,鼓励创办小企业,努力扩大社会就业。记者从泉州市经贸委了解到,泉州相关部门已经制订了“企业创新三年行动”,从管理培训、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服务小微企业,逐年的行动都被细化。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市、县两级经贸部门围绕“管理提升、降本增效”这一主题,持续开展“送管理进企业活动”,引导和推动企业加强科学管理,推进企业管理创新。市经贸委2012年计划开展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主要活动有:举办企业精细化管理高级研修班2期100人;举办“企业管理创新”名家讲坛3讲,参加人数1500人;举办企业管理提升培训班28期,每期100人,计2800人;培育管理创新示范企业100家;引导2000家中小企业与管理服务机构对接;组织开展企业管理咨询诊断、“义诊”项目100个;选择500家企业作为远程培训示范基地(企业成长培训公益网络培训平台)会员企业免费深度培训。
增引进创意设计
在助推企业创新方面,经贸部门在5月份举办“泉州市首届创意文化节”,围绕“创新引领企业、创意成就产业”,突出工业设计创新,开展服装、制鞋、机械装备、电子信息、雕刻、日用陶瓷、铁藤工艺及大学生创意设计等成果展,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
据悉,在今年下半年,经贸部门还将举办“2012年中小企业服务日”活动,举办创业投资对接、管理咨询对接、综合服务对接、金融服务对接、企业与高校人才交流对接以及企业创业创新论坛等活动,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提供面对面的服务,推动中小企业自主创新。
经贸部门深入开展企业自主创新“三年行动”,采取切实措施,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企业研发机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认真组织实施科技创新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优质服务。
2000万成长资金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现有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支持引导作用,2012年将资金总规模由128.7亿元扩大至141.7亿元,以后逐年增加。其中还提到要依法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50亿元,分5年到位,2012年安排30亿元。基金主要用于引导地方、创业投资机构及其他社会资金支持处于初创期的小型微型企业等。
“去年一年扶持中小企业的专项资金,市一级的有1000多万,再加上省级和国家级的,总共有几千万。”泉州市经贸委中小企业科有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各地区都出台了惠企政策。比如,洛江区提出支持工业企业扩大生产的十项措施,在支持企业增加生产、扩大出口、促进投建、加大融资力度等方面扶持企业发展,促进当前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德化县设立扶持企业外贸出口奖励资金,加大对企业出口增量的奖励扶持力度,并对出口企业按当年实际缴纳保费的20%继续给予补贴,已兑现2011年出口扶持奖励资金122.18万元,对办理出口信用保险的5家企业补助23.2万元。
据介绍,今年还将实施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专项扶持行动计划,整合市、县两级支持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设立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着重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引导、支持和服务,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设立‘中小企业成长专项资金’,用于中小企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补助;确定150家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重点加强扶持和培育,促其发展壮大,为中型工业企业输送后备力量。”知情人士说。
政策扶持·税收
207户小微企
已减税百万
记者从泉州地税部门了解到,落实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一直都在泉州执行。在日前举办的一场税企座谈会上,一位小微企业负责人就表示,落实国家的减税政策,让小微企业原本并不充裕的资金流能够更顺利地运转。据了解,2011年,该企业因符合小微企业减税条件,泉州地税减免其企业所得税近3万元,让企业主及时付清货款,使企业运转得更游刃有余。
“去年以来,泉州市共有207户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103.84万元,其中33户享受应纳税所得额减半优惠、减免企业所得税6.82万元。”泉州地税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从去年开始,泉州地税局除兑现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外,还实施小微企业个人所得税减税措施;缓征小微工业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服务小微企业金融业务及金融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小微企业发票工本费,切实服务小微企业。
据不完全统计,仅在2011年11月至12月间,就有888户小微工业企业缓征房产税767.61万元;843户小微工业企业缓征土地使用税793.24万元,免征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印花税9.54万元;减免金融机构对4601户(次)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1588.07万元;减免10户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营业税4325.49万元。
“4月份提出来的《意见》,明确了要把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到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等等,这些我们都会继续落实。”有关负责人表示。
国税方面,泉州市国税局出台《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全市增值税减免税审批条件、报批资料、审批权限,方便企业办理。《管理办法》涵盖备案类减免税18个行业类别的41个项目、增值税审批类减免税9个行业类别的33个项目。2011年1-10月份,全市共审批增值税退税1282.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