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重点实施三大项目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2012-06-13 16:52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近日,市政府向沿海县(市、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下达了海洋环保责任目标(2011—2015),决定在“十二五”期间每年组织对沿海县(市、区)政府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上一年度海洋环保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汇入县(市、区)长、管委会主任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中。
根据责任目标,到2015年,全市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到或优于二类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比例应达到65%以上。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重点实施三大项目,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其中包括在泉州湾河口湿地开展除治外来物种互花米草,实施以退草还林(红树林)和还滩(滩涂养殖)等为主要内容的生态修复工程;完成省、市下达的泉州湾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阶段性工作,逐步控制入海污染物排放;完成安海湾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计划投入10亿元,清淤7600万立方米,同时建设护岸等配套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