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份红头文件倾情关注农民工
2006-10-11 00:31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本报讯(记者郭瑜)9月份以来,针对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一事,我市先后出台两份红头文件《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劳动法〉的若干意见》(简称《贯彻意见》)和《泉州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下一阶段工作要点》(简称《工作要点》),另有一份文件《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实施意见》)业已修改拟定完毕不日即将送市政府审查通过后一并组织实施。
1995年《劳动法》开始实施以来,我市认真贯彻实施,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基本保障,但在一些地方和用人单位,仍然存在违反《劳动法》、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大《劳动法》执法力度,全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9月30日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贯彻意见》正式下发。
今年以来,在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贯彻意见下发后,农民工工作进一步引起市委、市政府以及各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7月,我市建立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市长作为总召集人,成员涉及市直30个部门单位。联席会议就我市农民工工作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协调研究解决,促进了农民工工作的深入开展。
在9月17日省政府李川副省长主持召开全省农民工工作联席(扩大)会议之后,9月27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民工工作联席(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国、全省农民工工作会议的精神,并专门讨论修改了《实施意见》和《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前者市政府目前正抓紧审查,后者已于昨日成文印发。
同是为了农民工工作,但三份文件却各有侧重。《贯彻意见》从法律角度出发,在“加大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惩处力度”、“用3年时间实现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等方面提出了24条措辞严厉的意见。
《工作要点》突出的是下一阶段农民工工作的重点和成员单位的责任分解,从责任入手,逐一细化分解成包括“将农民工纳入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和失业保险范围”、“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放宽农民工在城镇落户条件”等在内的27项工作任务,并就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具体措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
而尚未印发的《实施意见》管的是总体要求,从大处着眼,在做好农民工转移就业和培训工作、解决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依法规范劳动管理、稳步推进社会保障、切实提供相关公共服务、保障合法权益、加强和改进工作领导七个方面提出了指导性工作目标。
农民工是我市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市城市繁荣、农村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做好农民工工作至关重要。三份红头文件的出台或即将出台,体现了为人民高度负责的政府对农民工问题的倾情关注。做好农民工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解决农民工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三份文件的实施,必将加大我市农民工工作力度,并全面提高该项工作的服务水平,进而为广大农民工带来更多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