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老龄事业奖励社科成果
2006-10-10 07:02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本报讯8日,朱明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研究《泉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泉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规定》(修订稿)以及推进泉州市新农村信息化工作等有关问题。
副市长廖小军、曾华彬、黄维礼、洪泽生、潘燕燕、许昆贞、王亚君,市政府秘书长李冀平出席会议,泉州军分区政委向贤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子澄、市政协副主席陈敬聪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我市已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制定实施《泉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对于提高我市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促进我市老龄事业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会议通过《泉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求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贯彻实施该规划,确保我市“十一五”老龄事业发展目标的如期实现。
会议对2000年9月出台实施的《泉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规定》加以修订,在奖项设置、评奖年限、评奖程序、评奖工作透明度等方面作出了调整规范。会议强调,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理论指导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社科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为我市实现“十一五”宏伟目标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会议指出,农村信息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农村信息化对于加速农村现代化进程,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市农村信息化建设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需要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有计划推进,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并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密切结合起来。会议原则同意《2006-2010年新农村建设信息化规划》和《2006-2007年新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同意成立市农村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农村信息化工作。(林艳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