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游受伤药费高花甲老人索赔难
2007-11-01 03:33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在昨日的“政风行风直通车”市旅游局接访现场,一位老人带着一堆材料前来。他在旅游途中受伤,但由于种种原因,医药费在受伤一个月后还是没有着落。
据这位63岁的老人陈永福介绍,他于9月26日至10月4日由金井镇组团,参加了厦航国旅泉州分公司组织的赴京、津“夕阳红”专列游。在9月29日下午由天津返回北京的高速公路上,因司机与乘客发生争执,突然急刹车,导致他从第四排座位上摔到过道上,返回泉州后经晋江市医院核磁共振确诊为右股骨髁间关节软组织损伤并累及邻近右股骨,右膝关节内、外侧半月板损伤,右膝关节腔内少量积液。
陈永福老人说,他摔伤后司机罢驾2个多小时。延误了救治时间6个多小时后,他才被带到住宿地附近的首都机场医院问诊,但没有拿药。第二天,他被北京带团导游带到一家藏医诊所,开了藏红花、肝泰舒、六味壮骨颗粒等药,共花费4930元。
10月3日回到泉州后,陈永福老人多次找到这家旅游公司要求理赔。10月15日上午,他被通知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但在18日被告知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后陈永福多次找到相关方面,最后在29日终于得到保险公司的明确答复:晋江市医院诊治的费用能理赔,等治愈后一并办理,但北京藏医治疗部分不能理赔,只能找旅游公司解决。为了让藏医诊所的4930元药费能理赔,陈永福找到旅游部门,在昨天又再次来到接访现场。
市旅游局颜局长在认真听取陈永福老人的陈述后,当即答应让旅游质监所召集旅行社等有关各方协调解决此事。由于该纠纷涉及北京方面的旅行社,我市旅游部门将把投诉件移交给北京旅游质监部门,由其调查取证北京旅行社和导游是否有违规行为。如果协调不成,陈永福老人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状告旅行社。·本报记者黄连茂·
出游受伤如何索赔
出游受伤能否获得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旅行社有责任,则可以直接向旅行社索赔。相关条例规定,旅行社组织团队旅游,必须为游客投保责任险,属强制险。如果因个人因素受伤,则要看游客是否购买了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它是游客自愿购买的,如果游客当时买了,则可以拿着医院的就诊记录(注意应到正规的医院就诊,有的保险合同规定要二级以上医院),向保险公司索赔,旅行社可以协助。当然,游客要切记应及时报案,否则会增加索赔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