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将建13个闽南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
2008-03-19 00:02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我市将建13个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市、县两级示范区。昨日,我市文化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
重点区域文化生态保护工作是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核心工作之一,我市根据实验区建设重点和全市各地文化生态的特点,拟定了13个示范区,其中市级示范区2个,为清源山及其周边闽南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和古城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县级示范区11个,分别为:鲤城区江南新区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丰泽区东海?埔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晋江市安海—东石—深沪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惠安县惠东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石狮市蚶江—永宁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南安市丰州—官桥—水头—石井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安溪县茶乡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永春县桃城—五里街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德化县瓷都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洛江区罗溪—马甲—河市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和泉港区山腰峰尾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
这些示范区的调查和规划工作不日将全面展开。有关部门拟着重对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自然遗产项目等项目制定完善的保护规划,包括示范区管理组织、资金先期投入情况、先期采取的保护措施和十年保护计划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