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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筛选一批“农家乐”旅游示范点

2008-08-25 09:38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为打造旅游新亮点,昨日,省旅游局、财政厅、农业厅联合发出通知,确定在全省范围内筛选一批“农家乐”旅游示范点予以扶持,引导和促进乡村休闲旅游的发展。

“农家乐”旅游示范点入选暂定条件为:生态环境优美,具有浓厚的乡土气息及独特的建筑风格;距离设区市城区1.5个小时以内车程,有简易停车场,道路平整,交通便利,通讯畅通;能提供卫生、可口的8种以上地方农家特色风味菜肴,可提供三餐及夜宵服务;饮用水达到国家卫生规定标准;具备带有瓷砖贴砌的灶台,厨房卫生条件较好;具备配套餐炊具并符合卫生要求,使用第三方提供的消毒碗筷餐具或自备碗筷餐具消毒设备;具备经适当装修,采光、通风、照明条件良好的整洁卫生间。冲洗龙头、洗手池、手纸框等设备完好,备有洗涤用品,有明显的指示和防滑标志;原则上有十间比较规范的客房,房间内备有彩电和冷暖空调设施,床上用品干净、舒适;或已制订规划,一年内建成;周边有已开发的旅游景区(点)和可供游客参与的农事活动(如采摘、加工农产品等);取得工商、卫生等部门的经营许可。

8月底,各设区市进行筛选申报,9月下旬,由省旅游局、财政厅、农业厅三家联合组织审查、评定,10月份省旅游局、财政厅、农业厅将联合公布首批“农家乐”旅游示范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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