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休闲何处游全省筛选“农家乐”
2008-08-24 17:33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到乡村休闲旅游,哪些地方可以感受到特色的乡土气息和优美的生态环境?这一答案很快将会揭晓,省旅游局、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联合在全省范围内筛选一批“农家乐”旅游示范点予以扶持,以引导和促进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
“农家乐”旅游示范点的评选有一套严格的标准要求:必须生态环境优美,具有浓厚的乡土气息及独特的建筑风格;距离设区市城区1.5个小时以内车程,有简易停车场,道路平整,交通便利,通讯畅通;周边有已开发的旅游景区(点)和可供游客参与的农事活动(如采摘、加工农产品等);必须取得工商、卫生等部门的经营许可。
餐饮方面,要求景点能提供卫生、可口的8种以上地方农家特色风味菜肴,可提供三餐及夜宵服务;饮用水达到国家卫生规定标准;具备带有瓷砖贴砌的灶台,厨房卫生条件较好;具备配套餐炊具并符合卫生要求,使用第三方提供的消毒碗筷餐具或自备碗筷餐具消毒设备。
住宿方面也有严格的要求,景点须具备经适当装修,采光、通风、照明条件良好的整洁卫生间;冲洗龙头、洗手池、手纸筐等设备完好,备有洗涤用品,有明显的指示和防滑标志;原则上有十间比较规范的客房,房间内备有彩电和冷暖空调设施,床上用品干净、舒适;或已制订规划,一年内建成。
省旅游局表示,开展“农家乐”旅游示范点建设,有助于充分利用“三农”资源,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优化旅游产业结构,打造旅游新亮点,推进我省创建旅游名镇名村工作。本月底,我市将筛选符合条件的“农家乐”旅游项目,向省旅游局、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报送申请,9月份全省组织审查评定。首批省级“农家乐”旅游示范点名单将在10月正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