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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大检查我市贯彻《福建省旅游条例》情况

2008-08-26 10:45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监督工作计划,由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辉煌带领的人大常委会检查组一行5人,于7月22至23日,在市旅游局颜年安局长、周俊副局长陪同下,对南安、晋江、丰泽、惠安的重点旅游景区,进行实地检查。同时召开重点旅游社总经理座谈会,了解旅游企业的具体工作情况。

通过两天的检查活动,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我市旅游行业贯彻执行《福建省旅游条例》的情况有一个比较全面地了解,认为我市旅游行业在具体的工作中,能主动落实条例的要求,依法保障旅游者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主动维护健康的旅游市场秩序;泉州的旅游业发展势头强劲,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发展旅游业持非常积极的态度,旅游业各方面工作成绩显著。

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同时也希望,旅游项目建设要积极克服土地等政策困扰,建设具有高品位、大体量、内容丰富而且具有泉州和闽南风格的龙头旅游景区,从而为进一步发展我市旅游业创造条件。

泉州市旅游局产业发展科

200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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