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
2006-10-21 22:01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我市召开会议贯彻中央《决定》
本报讯(记者王晓通讯员蔡宗谋)昨日,我市召开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会议,要求全市各级法院、检察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决定》精神,切实履行好“服务人民、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使命,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市委巡视员、市委政法委书记何锦龙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贻伦、副市长洪泽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勇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汉宗出席会议。
何锦龙指出,全市广大法官、检察官和司法干警要牢记肩负的使命,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平安建设,努力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加快泉州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观念,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依法妥善处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各级法院、检察院要加大司法保障力度,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人财物等保障,全面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推动我市司法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进展。
会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召开会议,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勇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汉宗分别出席会议并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