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港澳游再次签注可交给自助受理机
2008-11-17 19:45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明日起,欲办理赴港澳地区个人旅游再次签注的市民,可直接将《往来港澳通行证》交给就近的公安出入境服务大厅自助受理机受理。
为减少市民的排队等候时间,提高受理审批工作效率,我市启动居民再次赴港澳地区个人旅游自助受理服务。只要你拥有泉州地区常住户口(不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登记备案人员),持有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且证件有效期不少于三个月需再次申请签注的,都可选择自助受理机进行自助申请。
申请人只要将《往来港澳通行证》放在自助受理机正确位置,按照自助机的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半分钟内即可完成申请的提交。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有关人士介绍,将证件交给受理机受理,不仅无需填写申请表,无需交验身份证、户口本,还减少了排队申请、交费和领证的环节。
据悉,泉州市区、晋江、石狮、南安、惠安等地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18日起首先开通该自助服务。居民可选择上述单位的任一窗口进行自助申请。其中,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服务大厅选择自助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可领取证件,在其他四个县(市)的出入境服务窗口自助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可领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