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成立首个联合调解室
2011-01-21 09:0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日前,石狮市法院人民法庭、凤里派出所和凤里司法所联合成立调解室,这是自今年1月1日《人民调解法》开始施行后,石狮成立的首个调解室。
以往,在各种治安、行政和刑事案件中,由于需要调查取证,受害者往往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才能向嫌疑人讨要赔偿等,费时费力;如今,案件中的民事部分可通过当事双方意愿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嫌疑人一方因主动配合、支付赔偿等态度良好,有可能撤销案件或取保候审。据了解,《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实施,使化解此类事件矛盾有了最经济的方式和法律保障,同时,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后当事双方也不能随意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