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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综治进民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06-11-10 03:52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综治工作座谈会在泉召开陈冀平鲍绍坤陈芸胡增印傅镛?郑道溪朱明等出席

本报讯(记者王晓通讯员洪泓)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综治工作座谈会昨日在我市召开。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在会上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非公经济组织的治安综合治理纳入到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上来,通过建立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推进“综治进民企”,切实维护企业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鲍绍坤,副省长陈芸,中央综治办督导室主任胡增印,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傅镛?,全国部分省(区、市)综治办主任,市领导郑道溪、朱明、何锦龙、张东鸣、洪泽生出席会议。

陈冀平充分肯定了福建省、泉州市在推进非公经济组织综治工作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就,提出这次座谈会同时也是现场会。他指出,非公企业综治工作的开展,是体现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通过综治工作,我们要抓好非公企业内部的安全稳定,特别是要保护非公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畅通其诉求渠道,为企业创造一个平安和谐的发展环境。同时,也可以调动起非公企业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让他们为社会的稳定、发展作出更多的贡献。

陈冀平要求,各地要把非公经济组织的综治工作抓实,首先要解决工作机制的问题,确保综治工作有人管、有人干。其次,要落实“谁经营、谁负责”的问题,确保管理和服务工作形成合力。第三,要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企业内部治安防范措施。

鲍绍坤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我省非公经济组织综治工作开展情况。他说,近年来,我省以“平安福建”建设为契机,把加强非公企业综治工作作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有力保障,作为拓展综治工作领域、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完善社会管理体制,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认真组织实施。2004年省综治委确定石狮市作为非公企业平安综治工作试点,去年把试点范围扩展到泉州市。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出台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各设区市分别确定1至3个县(市、区)和一批企业作为试点,逐步铺开,目前遍及全省各地、各类非公经济组织。今后,我们将按照这次座谈会的部署,借鉴兄弟省(区、市)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省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

郑道溪在会上致辞,介绍了泉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泉州创建活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综治工作情况。

辽宁、江苏、浙江、湖南、山东、河南等省综治办领导分别发言,就如何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介绍了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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