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和谐泉州建设
2006-11-10 17:29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本报讯(记者王晓通讯员洪泓)11月9日,市委书记、市综治委主任郑道溪就泉州市在非公经济组织综治工作方面的做法和经验,非公经济组织综治工作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作用和意义等接受了中国平安网、新华网记者专访。
郑道溪表示,泉州市党政领导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综治工作,始终把它作为建设“平安泉州”的基础,推动“小综治,小平安”发展到“大综治、大平安”,既保障企业成长壮大,又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郑道溪指出,泉州市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综治工作方面主要有三个做法:第一,加强领导,舆论引导。市委、市政府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综治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的重点,专门建立了一个班子,出台了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在经费保障、人力保障、物力保障方面给予倾斜。与此同时,加强舆论引导,使企业主转变思想,形成共识,从花钱买平安到主动出钱保平安。第二,创新载体,搭建平台。成立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机构,组建了一批民间协会,例如组建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合议庭,企业之间、企业主和员工之间、员工和员工之间的矛盾都由合议庭进行调解,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企业内部。第三,创新做法,不断探索。做到“五个一”:即树立一个观念,企业安定稳定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基础和保证;明确一个责任人,做到有人抓,有人管;制定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一支专业或义务的队伍,包括保安队伍、义务消防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等;形成一个联防联治的网络,不仅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事,还应和周边企业形成联防联治的网络。通过不断探索,逐步走出了一条“党政主导、条块结合、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群众支持”的综治工作新路子。
郑道溪强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综治工作是泉州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泉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平安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我们把平安建设、非公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构建和谐社会紧密结合起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来做:一是加强管理促进和谐。做好150多万流动人口的管理,让他们在泉州有固定的居所、稳定的工作。二是加强维权促进和谐。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方面,被国家有关部门评为“地方政府创新奖”。泉州市每年评选“十佳外来员工”,每年春节免费为外来务工人员开放旅游场所,一年政府要花500多万元。外来员工探亲时,开通外来工返乡专列,对一些优秀员工,还由政府和企业掏钱包专机送他们回家。评选全国劳模泉州市仅有10个名额,外来务工人员就占2个。泉州市还建立了欠薪偿还绿色通道,全力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改善待遇促进和谐。外来务工人员在泉州享受市民的所有待遇。比如在工资方面,基本超过1000块钱,有一些人已经成为中高层管理人员,成为老板。在教育方面,泉州市一些镇的学生有一半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他们全部免费入学,取消学费、杂费。在生活方面,务工人员的宿舍安装了空调,有独立的卫生间。在文化娱乐方面,举办文艺晚会、让员工免费享用文化设施等,使外来务工人员感受到和谐的企业文化。由于泉州市为外来务工人员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企业缺工难题有效得到解决,前年缺工27万,去年缺工10多万,今年基本没有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