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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节”期间 我省景区门票一律不得涨价

2010-09-21 13:5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省政府新闻办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随着中秋节、国庆节的临近,我省将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景区门票价格一律不得提高,也不得擅自以各种打折卡等方式进行优惠。同时我省正全面部署中秋、国庆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市场供应足、价格稳。

两节期间,我省物价部门将重点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各地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包括景区内的游览车、观光车、电瓶车、竹筏游船等服务价格)一律不得提高,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以各种打折卡或者相互串通的某种优惠的方式变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与游览参观点相关的住宿、餐饮、购物、停车等价格和收费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项目,应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严禁经营者之间相互串通或者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协议、决议、会议纪要、协调、口头约定等方式合谋涨价、捆绑销售或强制服务。

另外,全省“12358”价格投诉热线和“12315”消费者维权热线将在两节期间24小时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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