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民办理赴港澳旅游“家门口”可再次签注
2011-02-25 11:17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想到港澳旅游的石狮市民们,请注意啦!昨天,石狮市公安局获权办理赴港澳旅游再次签注审批权限并正式启动工作,您在“家门口”就可办理赴港澳再次签注手续,且办理手续从原来的10个工作缩短为5个工作日,在特殊情况下还可实现“立等可取” 。
昨天下午3时,石狮警方举行办理赴港澳旅游再次签注审批工作启动仪式,这意味着石狮市民短期赴港澳个人旅游申请只需一级审批,在石狮本地就可办理再次签注手续。
“在石狮本地就可办理签注手续,既方便又省心。”李先生说,因工作关系,他每年都要去香港或澳门两三趟,每次签注都要往泉州跑,既耗时间又折腾人。现在,再次签注就方便多了,且缩短了5个工作日,对于他们来说可真是件大喜事。
“石狮市出国(境)人均申请率高居泉州各县市区的首位,每年申请出国(境)人数近5万人次。”在启动仪式上,石狮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石狮与外界的联系更加紧密,往来更加频繁。此次,公安部将赴港澳旅游再次签注权限下放到石狮,一方面服务石狮的经济建设,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便捷的出入境服务,促进石狮外向型经济发展;另一方为申请人节省时间和精力,提供便利。
据悉,石狮市公安局是全省第二个获得办理赴港澳旅游再次签注审批权限的县级公安机关,此前晋江市公安局已获得了此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