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区域合作做大旅游业
2012-01-17 15:12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2011年,我市旅游业再传喜讯,实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市接待游客总人数2765.5万人次,比增13.16%,旅游总收入288.4亿元,比增14.17%;其中接待入境旅游者145.6万人次,比增12.17%,旅游创汇7.93亿美元,比增12.96%。
区域间无障碍旅游
如果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我市的旅游大巴不能到别市、别省接团;同样,如果别市、别省的旅行社带团到我市景点,部分线路则只能由当地导游带队。这种情况在2011年得到改变。我市积极融入闽南金三角、闽西南五城市、闽粤赣13市、海西20城市、厦漳泉旅游同城化等区域旅游合作,共同探讨完善合作机制,优化合作环境,相互提供优质服务,实现无障碍旅游。也就是说,我市的旅游大巴在上述地区,无需办理相关手续,可以在当地接团。
2011年,我市还组织40多家主要景区加盟海峡旅游景区大联盟;邀请省内外规模旅行社到清源山踩线、观看《古厝娶亲》,招徕更多游客来泉旅游。
深化泉台旅游合作
去年,我市举办多项活动,深化泉台旅游合作,吸引许多台湾游客来泉州旅游观光。
我市整合资源,完善宗教朝圣游、寻根谒祖游、郑成功史迹游、闽南文化游等精品旅游线路;推进“千人游澎湖”活动,举办福建居民赴金马澎地区个人游泉州启动仪式,与澎湖县旅游发展协会联合举办“元宵节平安乞龟”活动;邀请台湾旅游协会参加泉州旅游文化美食节;参加第十四届海峡两岸旅行社联谊会,并在台北、高雄参与举办“中华文化游推介活动”;对接台湾多个参访团、旅游团来泉旅游考察,共商构建海峡旅游共同市场。此外,充分发挥泉金航线和中国闽台缘博物馆对台窗口优势,加大对台营销力度。
重大节假日实现零投诉
2011年,全市共接到旅游投诉12件,受理并结案12件,赔偿及退还金额11710元。没有恶性投诉和重大安全事故投诉,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均实现零投诉。
据介绍,我市狠抓旅行社、景区、酒店、商场、游客中心等旅游经营单位诚信经营,大力提升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保障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旅行社责任险统一投保工作,清理或注销未足额缴交质保金的旅行社17家。全力推进旅游市场常态化检查和联合执法,规范旅游经营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秩序,对15名在带团过程中未及时佩带导游证或未使用电子行程委派单的导游员进行批评教育及口头警告处理,对存在问题的3家旅行社门市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