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游景点下月可减免门票
2012-03-09 03:08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凡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从4月1日起对青少年减免门票。
按规定,实行政策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对青少年门票价格的政策标准是:对6周岁以下(含6周岁)或身高1.2米以下(含1.2米)的儿童实行免票;对6周岁(不含6周岁)至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对大中小学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游览参观点参照上述规定对青少年等给予票价优惠。
青少年购票入园时需出示居民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香港、澳门、台湾的青少年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学生证件等有效身份证明,均可办理购票入园手续,享受门票价格优惠。
物价部门要求,游览参观点应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及各项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