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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泉州市可分配公租房1.1万套

2012-07-04 02:46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继首个公租房项目——芳草嘉园公共租赁房项目之后,我市老城区又一公租房项目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记者昨日获悉,作为国家和福建省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之一,东边巷公租房项目已开工建设。

  东边巷公租房项目位于市区释雅山公园附近,总投资约2700万元。项目将建公租房108套,总面积约5302平方米。项目户型设计注重通风采光,分区明确,生活空间和居住空间安排合理。户型面积大多为40-50平方米,其中以一房一厅为主,约占80%,并兼有少量的二房一厅。项目计划于2013年6月建成配租。

  据了解,今年我市计划建设公租房11559套,其中市本级公租房500套,主要位于东边巷、泉州师院等地;鲤城区1086套,位于市区广平仓和一些民营企业建设项目处;丰泽区将建设的500套公租房位于泉州软件园;洛江区将于后埭小区、前埭阳江小区等地建设公租房600套。此外,今年全市可分配的公租房将有1.1万套,包括芳草嘉园公租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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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类人群可申请公租房

  根据规定,我市共有三类人群可申请公租房: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求具有当地户籍,年人均收入标准低于统计部门确认的上一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且现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申请家庭未曾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指房改房、公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廉价房、限价房、解困房、侨居造福工程),但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除外;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持有院校毕业证,在本地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金,在本地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的新就业职工。

  ——在本地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在本地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的来泉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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