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保障性住房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
2012-07-16 10:54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日前,我市出台《关于泉州市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今年要着力抓好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纠正一些行业、领域乱收费问题等重点工作。
实行保障性住房档案动态管理
在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方面,我市将推动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巡查制度,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责任人调离岗位也得追究责任。分配方面将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配合的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审核机制,严格准入资格审核;及时公开房源、轮候排序、配租配售结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坚决纠正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房,以及擅自改变住房性质、违规转租转借转售和闲置保障房等行为。
同时,我市还将建立保障性住房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运营、退出的监管,实现保障性住房档案的动态管理。
严厉查处逼迫搬迁违法违规行为
在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方面,我市将突出抓好征地拆迁的程序规范、补偿标准的执行到位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三个方面工作。全面落实补偿标准,督促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执行征迁补偿款直接发放制度,确保补偿标准执行到位、补偿款发放到位。
此外,对征迁行为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将进一步加大,严厉查处随意改变征地范围和规模,擅自挪用、截留征地补偿款,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手段逼迫搬迁等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
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
在纠正一些行业、领域乱收费问题方面,主要针对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教育乱收费,涉农乱收费等问题。
《意见》提出严禁大型零售企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违规收取费用。严肃查处公路上乱收费、乱罚款等违规问题;严格执行并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规范和降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农产品市场收费。集中整治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附加贷款条件、变相提高利率、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误导购买保险等违规行为。加强电信资费、计费和收费管理制度建设,继续清理资费套餐,提高资费透明度。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加强学前教育收费行为监管,严格落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入园挂钩的各种费用,坚决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禁止高校以中外合作办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等名义乱收费。坚决纠正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及乱摊派问题,纠正计划生育、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修建通村通乡公路等方面的乱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