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实施户口新政优化用工服务
2012-08-05 17:25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7月起,我市实施户口新政:户籍门槛进一步降低,多群体在泉落户的问题迎刃而解;非闽籍务工人员子女只要在泉州普通中学有正式学籍且连续读满两年以上,就可以在泉参加高考……这为不久前泉州在中国主要用工城市农民工幸福感排名中高居榜首,再添一个有力的注脚。
盘点政企优化用工服务的种种努力,“高幸福感从何而来”有了更让人信服的答案:
来自就业有保证。蓬勃发展、极具活力的民营经济,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2011年,泉州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2%,连续12年全省最低。今年上半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组织500多家企业赴省内外劳务协作城市招工,同时在本地开展“海西招聘行动”、“就业援助月”、“2012泉州人才淘宝会”等活动,举办了229场用工招聘会,新引进外来工约5万人。
来自精神有寄托。越来越多的部门和企业不断加大软硬件服务,丰富农民工“精神福利”:新建的公园、广场和公共文化设施向务工人员集中区倾斜;全市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对农民工开放;市总工会去年投入100多万元建设247家职工书屋、30个女职工书柜示范点,常年举办知识竞赛、读书会、“百场电影进企业”、慰问演出等。
来自生活有帮扶。去年,我市出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新规,逐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来泉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今年,省市在“二次创业”政策中支持民企建设员工公寓,并在贷款、用地、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优惠。教育部门坚持“平等·融入·成才”的理念,保障外来工随迁子女受教育权,来泉创业人员子女允许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中招,并在普通高中录取时与泉州户籍考生一视同仁;卫生部门为流动人口提供十类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设流动人口定点分娩、保健医院和高危孕产妇接诊医院。
来自权益有保障。去年,市政府在本报刊出加强企业用工服务的“17项确保”公开承诺,今年又以“对账单”形式逐项盘点,并开展进一步提升企业用工服务水平专项行动。上半年,全市各类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3.2%,督促补签劳动合同10万多人,追发劳动者工资8900多万元,包袋行业成立了全市首个行业劳动争议调委会。下半年,在总结晋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市将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给予来泉务工人员包括子女就学、医保、社保等在内的20多项权利。
来自事业有发展。几年间,来泉务工人员群体中,有120多名成为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新泉州人”增添了更为有力的“发声途径”;不少一线工人成长为班组长、车间主任、厂长、经理,有的还自己创业。职业成长方面,上半年,全市共培训各类劳动者12.6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2.7万人),实施职业技能鉴定3.2万人。
这座城市正前所未有地敞开怀抱,让越来越多的“新泉州人”相信:融入泉州,拥抱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