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出台通知力争三年打磨一批美丽乡村
2012-08-22 22:11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村庄干净整洁、村内道路畅通、村旁绿树成荫……近日,我市出台《关于统筹做好2012年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村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确定石狮市永宁镇前埔村等17个村为市级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村,力争通过3年时间,建成一批房屋美观、环境整洁、配套完善、自然生态的宜居新村。
建筑风貌房屋屋顶可“平改坡”
据了解,此次纳入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的17个村分别为:石狮永宁镇前埔村、郭坑村,晋江深沪镇运伙村和英林镇东山村、嘉排村,泉港界山镇界山村和前黄镇凤阳村,南安官桥镇内厝村、曾庄村,惠安东桥镇珩海村和崇武镇潮乐村,安溪湖头镇山都村和城厢镇经岭村,永春岵山镇北溪村和下洋镇新村村,德化南埕镇南埕村和国宝乡佛岭村。
“从今年开始,我市将从各地实际出发,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打造出一批‘美丽乡村’,从而带动全市广大农村地区更好地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如何使村庄保持良好的整体建筑风貌?《通知》规定,旧有住房可将屋顶进行“平改坡”、“平改绿”或挑檐等装饰,以体现乡村风格和地域特色。同时,具有传统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住房,要重点保护和修缮;影响村容村貌的简易临时搭盖,则要坚决清除。
在新建住房方面,应结合“造福工程”,引导推动散居农户、零星分散的小自然村逐步向核心区迁并。此外,对铁路公路沿线厂房要进行统一整治,尽可能将企业搬迁至附近工业园区;一时无法搬迁的企业,要对厂房进行立面改造。
环境卫生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
对于规模较大、居住集中的村庄,《通知》要求,生活污水要采用经济有效、简便易行、资源节约、工艺可靠的处理技术进行相对集中处理,如采用氧化塘、人工湿地、微动力等处理方式;对比较分散的村庄,则采用一体式塑胶化粪池加土壤处理、生态沟渠等多种处理模式。此外,靠近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村庄应优先考虑接入城镇系统集中处理,污水处理率应达到60%以上。
同时,养殖业的污水应经沼气池等生态技术处理达标后排入村庄排水系统,不得暴露或污染村庄生活环境。
绿化美化路旁水旁绿化率达80%以上
《通知》要求,村庄路旁两侧、水旁宜林地段绿化率要达到80%以上,村旁、宅旁种植优良乡土阔叶树种要占40%以上,主要路旁两侧边沟以及水旁宜绿化地段要各种植2排以上优良乡土树种;有条件的村庄应建设面积适宜、乡土气息浓郁的小型休闲广场和公共绿地,为村民提供公共活动空间。
另外,公路铁路沿线两侧也要做好绿化美化工作。《通知》提出,高速公路两侧要建设30米的绿化带,过境公路和铁路两侧要建设10—20米的绿化带。
配套设施自来水管网延伸到户
如何确保村民饮水安全?《通知》要求要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优先采取城(镇)自来水管网延伸供水到户,大力建设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以满足村民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同时,做好农村卫生室、农家书屋工程、村文化室、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为民办实事项目,并合理配套公共管理、治安防范、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
《通知》还要求村内主要道路进行硬化或修整,次要道路和入户道路鼓励使用适宜乡土材料铺装,确保路面平整完好;另外,有条件的地方还可设置路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