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79.9%乡镇为省级以上生态乡镇
2012-08-21 21:32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全市建成111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去年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88件”……这是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的。
全市建成111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占全市乡镇总数79.9%;356个村获得市级以上生态村命名。鲤城、丰泽、泉港、石狮、晋江、惠安省级生态县(市、区)创建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展开,今年年底前将申报省环保厅考核验收。
“十一五”期间,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828件,罚款5252.624万元,征收排污费2.98亿元;2011年,全市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88件,罚款2302.571万元,征收排污费0.85亿元,环境处罚案件和处罚额度每年均位于全省前列。
全市相继建成10个工业污染集中控制区,入区企业245家,基本把我市分散在各个角落的漂染、电镀、制革等重污染企业集中起来治理。
近年来,我市的环保基础设施逐步向农村延伸,各县市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陆续建成投入运行,南安、安溪、永春、德化试点建成23座人工湿地或小型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5236.2吨/日。年底前,晋江、洛阳江上游地区还将建成34座,总处理能力为8645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