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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丰泽第一粮库原主任套贷1.1亿受审

2012-11-01 10:24  来源: 闽南网

粮库虚构合同,从银行获得贷款1.1亿多元,然后以每月1%的利息转贷给粮商吴某,粮库从而赚取210多万元利息。因违规套取贷款,丰泽区第一粮库原主任苏某福、原副主任黄某等人落马。

粮库虚构合同,从银行获得贷款1.1亿多元,然后以每月1%的利息转贷给粮商吴某,粮库从而赚取210多万元利息。因违规套取贷款,丰泽区第一粮库原主任苏某福、原副主任黄某等人落马。
昨日,苏某福因涉嫌高利转贷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在泉州中院受审;同堂受审的还有粮商吴某贤,他被指控犯有诈骗罪。
【案情】高利转贷逾亿元
苏某福今年46岁,鲤城人。任丰泽区第一粮库主任期间,他因工作表现优异,获得泉州市粮食系统2004~2006年度先进工作者。2010年,随着粮商吴某贤被抓,苏某福落马。
吴某贤也是泉州人,长期在东北等地倒卖粮食,掌握大量资金。资金主要来源,正是丰泽区第一粮库。
自2006年起,吴某贤就与该粮库建立密切联系,与粮库接洽后,开始借用粮库资金,每月付1%的利息。
粮库原主任苏某福就此开过行政会议,会议同意这一笔合同。之后,吴某贤便和粮库虚构了粮食买卖等相关合同,开始非法资金交易。至2010年8月案发,苏某福以粮库的名义从银行贷出1.1亿多元,粮库赚取利息210万余元。
除苏某福外,该粮库原副主任黄某和业务员蔡某,也落马丢职。经查,黄某和蔡某按照单位安排,经手相关业务,分别转贷获利26万余元、174万余元。
【庭审】两人均请求轻判
今年,黄某和蔡某向警方投案自首,检方指控他们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应以高利转贷罪追究刑责。今年6月,黄某和蔡某在丰泽区法院同堂受审。法庭上,他们称,其行为都是按照单位的要求和指示进行的。
昨日,苏某福和吴某贤同时站上中院法庭受审。苏某福被控高利转贷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吴某贤被控诈骗罪。这是该案第二次开庭,主要针对两被告人新提交的证据材料质证。
法庭上,苏某福的话不多。其辩护律师提出,案发后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具有自首情节,且身体健康状况不佳(但未提供相应的医院证明),请求法官轻判。
吴某贤则辩称,其与粮库签订粮食买卖合同后,确有部分水稻到货,有实际交易,因此并不完全是诈骗,但目前尚未拿到相关证据。“我家中还有妻小,希望法官轻判”。说着,他给法官连敬两个礼。
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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