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住院报销大病补充补偿最高可达30万元
2012-12-01 10:45 来源: 泉州晚报2013年我市新农合筹资标准将提高到340—420元/人,其中,石狮市达到420元/人,其他县(市、区)将达到340—380元/人。
新年度参合缴费登记目前正在进行,时间截至2013年2月
核心提示
2013年我市新农合筹资标准将提高到340—420元/人,其中,石狮市达到420元/人,其他县(市、区)将达到340—380元/人。
在大幅度提高筹资标准的基础上,新农合保障水平将继续提高,住院报销封顶线(含大病补充补偿)将达30万元,其中,晋江、石狮将达35万元。一、二、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将提高到90%—95%、80%—90%、60%—75%。
覆盖面最广 参加人数最多 个人缴费最低
我市新农合覆盖有农业人口的洛江、泉港、晋江、石狮、南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泉州台商投资区10个县(市、区),其中洛江、泉港、晋江、石狮、惠安、德化、泉州台商投资区7个县(市、区)以新农合统筹城乡基本医保,建立了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障制度。2012年,全市参合人数达到557万人,参合率达99.47%,新农合在目前三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覆盖面最广、参加人数最多、个人缴费最低。
8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
我市新农合参合人员住院、特殊门诊、普通门诊均可报销。
2012年住院报销封顶线达8万—10万元,在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方面,乡级、县级、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分别达到90%—95%、75%—85%、50%—75%,封顶线8万—10万元;大病补充补偿报销封顶线达20万元;高血压、糖尿病等可报销的特殊门诊病种扩展到16—27种;普通门诊报销比例达到60%,每人年封顶线提高至400元。同时,将符合条件的行政村卫生所纳入定点机构,按照40%—50%的比例予以报销,每人每年普通门诊报销封顶线达50元左右,方便群众常见病就医。同时,2013年将把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确保8类疾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0%—90%。
城乡群众看病费用将更低
为了减轻城乡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我市卫生部门加大基层医改力度。2012年,全市125家乡镇卫生院、39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改革,出售给群众的药品按全省统一中标价采购,取消以往的15%进价加成。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271家村卫生所实施药品销售零差率改革,2013年4月1日前零差率改革将覆盖全市2059个行政村卫生所。药品销售零差率改革实施后。村卫生所的服务收入补偿将通过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补贴和加大财政补助等渠道解决。届时,参合人员看病的支出成本将进一步降低。
新年度参合登记正在办理
我市卫生部门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建成覆盖省、市、县、乡、村的新农合信息系统。新农合网络覆盖到全市所有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059家村卫生所。参合人员可享受从省级医院到家门口卫生所看病即时报销的服务。目前,全市已有475多万名参合人员持有新农合社保卡,参合群众凭卡即可在全市、全省的医疗机构办理挂号就诊,还能够调阅本人在全省医疗机构就医记录,实现信息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节省医药费用。
市卫生局提醒,目前正值2013年参合缴费登记时段,缴费登记时间截至2013年2月,请广大参合群众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新的年度参合登记。
2013年我市新农合保障水平一览表
个人缴费
60元/人·年(晋江70元/人·年,石狮100元/人·年)
住院报销
一级医院90%-95%;二级医院80%-90%;三级医院60%-75%,封顶线10万-15万元
大病二次报销
报销比例70%—80%,封顶线20万元
可报销的特殊病种数
高血压、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支气管哮喘、重症肌无力、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肝硬化等16—30种
可报销的门诊费
报销比例60%,
封顶线400元/人·年
其他重大疾病病种
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报销比例达7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