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农村建设初见成效
2007-01-30 00:17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本报讯(记者陈玉珍)去年,我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实施“规划、发展、基础、素质、保障”五大工程,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取得了初步成效。
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出后,市委、市政府根据“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建设的总要求,及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泉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2006~2010年)》、《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家园清洁行动的实施意见》,提出至2010年,完成我市第一阶段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力争走在全省前列。市委九届十四次全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议》,在市第十次党代会上,市委把扎实推进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未来五年“四大建设”任务之首,把新农村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确定191个省、市、县三级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市财政捆绑1000万元资金扶持20个市级示范村,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新农村建设。实施“百村示范、全面整治”工程,深入开展“家园清洁行动”,每年重点抓好26个镇(乡)、240个建制村的垃圾治理。至2010年,全市所有镇(乡)和1200个以上建制村重点抓好垃圾治理,处理率达50%以上。
我市新农村建设措施落实、进展顺利,完成11个乡镇总体规划调整修编、32个村镇住宅小区的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以及18个省级、20个市级、40个县级的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去年,全市共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16.79亿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3.26亿元,集体和农民投入10.93亿元,华侨捐资、企业捐款及金融部门贷款2.6亿元。191个示范村共投入资金8.32亿元,启动建设项目1124个,拆除旧房83.92万平方米,新建71.36万平方米,铺设自来水管道473公里,新建公共设施477座、126.1万平方米。全市还举办各种培训541期,受训农民5196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