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昨通知春节放假7天
2007-02-10 20:52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本报讯(记者林志党)市政府办公室昨日发出“春节”放假通知。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通知,“春节”放假安排如下:2月18日至24日(即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18日、19日、20日为法定假日,将17日(星期六)、18日(星期日)、25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分别调至21日(星期三)、22日(星期四)、23日(星期五);2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7日、25日上班。
市政府办公室要求,放假期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节日值班,做好安全生产和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工作,切实搞好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