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凌晨放烟花“违禁”者被处罚
2007-02-18 02:09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自以为凌晨燃放烟花无人过问,谁知却被警方逮个正着。昨日2时许,市区东海街道云山社区的两位居民因违反“禁炮令”而被警方分别处以500元的罚款。
“我们这附近有人燃放烟花爆竹,吵得人睡不着。”昨日凌晨,坪山路附近的几位读者拨打本社新闻热线22200000,称其附近有人违反市区“禁炮令”,影响了居民休息。记者从东海派出所了解到,民警在云山社区巡查时发现,有位居民正在燃放一盒48响的烟花,另有一位居民则点燃了一串鞭炮。警方随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两位居民分别被处以500元的罚款。
“由于辖区内许多地方处于城乡结合部,居民的禁炮意识较为薄弱,我们将加大力度做好禁炮专项工作。”东海派出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春节期间将加强值守巡查,严格实行“禁炮令”。同时也希望市民们能自觉遵守,让大家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