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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排污将推行红黄蓝分区管理

2007-03-03 22:23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本报讯(记者曾聪虹)用占全省不到8%的水资源,养育着占全省20%的人口,我市面临着水资源紧张的形势。目前,我市开始逐步推行红黄蓝分区管理制度,加强有限水资源的监管和保护。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市水资源管理工作汇报会上获悉的。

前日,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副司长孙雪涛带队到我市调研水资源管理情况。昨日,市水利局就水资源管理工作进行汇报。

据统计,我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1330立方米,低于全国(2200立方米)和福建省(3400立方米)的平均水平,石狮市、晋江市、惠安县为绝对贫水区。目前,我市逐步推行在水资源的量和质两方面实施红黄蓝分区管理的新构想。

红黄蓝分区管理包括取水许可红黄蓝分区管理和入河排污口红黄蓝分区管理。在地表水取水许可管理方面,对全市从晋江取水的县(市、区)实行取水总量控制和取水许可红黄蓝管理。在地下水取水许可方面,实施红黄蓝管理,禁采区为红区,采补平衡区为黄区,可采区为蓝区,目前已完成惠安、晋江和南安东南部沿海的地下水调查评价和开发利用规划。

此外,我市还组织研究开发了入河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和红黄蓝分区管理。当区域排污总量超过其控制量、水质超过其保护目标时,为红区,应削减排污量,当区域排污量接近排污控制总量时为黄区,不允许再增加排污量,其余为蓝区,表示仍有纳污容量。

目前,我市计划成立水资源调配中心,对全市水资源进行“统一配置、统一调度、统一管理”。今后晋江下游县(市、区)超出原配不足部分,均应按照有偿用水原则,购买初始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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