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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农运会将有多种回报

2007-03-03 00:07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农运会奖励社会捐赠实施细则出台

本报讯(记者陈智勇)第六届全国农运会奖励社会捐赠实施细则日前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出台,农运会接受货币、实物和劳务等形式的社会捐赠,根据捐赠数额分为九档进行荣誉回报。

据悉,社会捐赠是农运会资金筹备的主要途径之一,也是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农运会的重要方式。为此,农运会社会捐赠没有限定金额,即使是捐赠1元钱也是表达对农运会的一份热心。

从即日起,热忱欢迎各级各部门、海内外各界人士、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踊跃捐赠,为办好第六届全国农运会出力。第六届全国农运会泉州市筹委会下设的社会捐赠办公室,作为惟一机构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受理社会各界和热心公益事业的单位及个人向第六届全国农运会捐赠。

社会捐赠有三大形式,可用货币、实物和劳务等形式捐赠。具体包括捐款、捐物,以及以第六届全国农运会名义进行的义演、义卖、义赛、义展(销)、义诊和其他义务劳动(活动)等(必须经筹委会社会捐赠办公室批准)。所有捐赠在适当的时候,通过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无论何种捐赠形式均由受捐方合理支配,其中现金捐赠全部专项用于第六届全国农运会泉州市筹备工作的有关支出;捐赠物资根据捐赠者的意愿或经受捐方审批后进行分配使用;其他形式的捐赠活动,根据第六届全国农运会相关工作需要进行分配与使用。

此次捐赠活动根据数额大小分为九档,筹委会将根据捐赠的数额给予相应的荣誉和回报,有颁发第六届全国农运会社会捐赠光荣证、纪念证、荣誉证、纪念章、纪念匾与赠送开幕式入场券等多种回报方式。(详细内容见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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