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共享精神文明创建成果
2007-04-25 03:56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本报讯(记者王晓)昨日,市委书记、市文明委主任郑道溪在市文明委全体成员会议上要求,要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装在心上、抓在手上、体现在责任上、落实在行动上,尽最大可能发挥出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扎实有效地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为发挥泉州创业型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的支撑和带动作用、迎接第六届全国农运会在我市隆重举行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长朱明主持会议。市领导宋长青、陈家富、潘燕燕出席会议。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泉州市“十一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草案)》。
就如何抓好《规划(草案)》的落实,郑道溪强调,一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是确保既定目标任务完成的基础工作,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客观需要,是应对各种挑战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大力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实效,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形成团结互助良好风尚,让全市人民在和睦相处中实现安居乐业、享受美好生活。二要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紧紧围绕2008年进入省级文明城市、2010年再次进入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的目标,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和谐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抓重点、抓突破、抓特色,以点促面,整体推进。首先,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要突出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其次,思想道德建设要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尤其要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第三,群众文化建设要突出丰富基层文化生活。三要加强领导,有效运作。细化方案、狠抓落实,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各级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市“十一五”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落实工作责任,狠抓项目整改。要根据群众的需要确定工作重点,设计活动内容,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使群众亲身感受到环境变美、秩序变优、风气变正、生活变好的实实在在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