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不出台新提价措施
2007-09-20 16:37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六部委稳定两节物价
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做好今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
通知称,今年内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政府调价措施。凡属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越权定价或擅自提价。属于地方政府管理权限内的价格,因特殊原因确需提高的,要报经国家发改委批准。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加强粮油、肉禽蛋菜、电力、液化气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和医药、运输、景点门票、月饼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商品的市场供应保障和价格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