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下月起调整工作时间
2007-09-23 05:18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市政府办公室近日通知,2007年10月1日起至2008年5月31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调整。
调整后的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每星期二、四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钟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中心市区窗口服务单位按原定试行错时上下班工作制规定办理。省部属驻泉单位可参照本工作时间作出安排。
市政府办公室近日通知,2007年10月1日起至2008年5月31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调整。
调整后的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每星期二、四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钟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中心市区窗口服务单位按原定试行错时上下班工作制规定办理。省部属驻泉单位可参照本工作时间作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