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油价补贴 6759艘渔船获1.56亿元
2007-10-04 12:4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国庆节前夕,石狮渔政站将今年第一批机动渔船油价补贴资金共429万元发放到50名渔船经营者手中。据悉,今年我市机动渔船油价补贴资金已开始发放,补贴资金总计约1.56亿元。
记者了解到,今年补贴资金标准为,机动捕捞渔船的主机功率每千瓦补贴310.21元;养殖和辅助渔船的主机功率每千瓦补贴124.09元。机动捕捞渔船必须持有合法有效证件(指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检验证书在适航期内、捕捞许可证已年审合格)。养殖渔船和辅助渔船,必须持有船舶所有权证书、检验证书和合法的养殖许可证件。根据统计,今年我市将发放机动渔船油价补贴资金约1.56亿元,共有6759艘渔船可从中得到资金补贴。
据介绍,各地渔业部门将把符合条件的渔船名单在渔船所在村进行公示,渔船经营者在公示期满十个工作日之内,持个人身份证、去年发放补贴的储蓄卡以及其他有效证件到当地渔业部门登记领取补贴。(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