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07-10-29 11:0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公布一批法规及人事任免决定
据新华社电2007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第七十四号、第七十五号、第七十六号、第七十七号、第七十八号主席令,公布一批法规及人事任免决定。
第七十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内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的决定:免去周永康兼任的公安部部长职务;任命孟建柱为公安部部长。